Ruff Ruff!! 今次由我 Rangers 報料
相信各位都已收到消息 大官為了獎勵媽媽寫了 300 篇網誌
送她一個 Sony a550 單反作為禮物
今天她就要試試做攝影師的滋味 整個下午拿著相機 不停的追著哥哥來拍
首先她永遠認為 Marines比較上鏡
可以的話都是找哥哥為模特兒
我沒有不忿 這是不爭的事實
不上鏡依然得到寵愛 證明我更有內在美
第二個原因是她根本不用追我
我懶理她拿著的是攝影機還是穿梭機 照樣睡我的覺
所以任拍.... 也任她玩自拍
哥哥的行徑與我大不同
或許他當慣了主角
只要一看到相機 便會精神奕奕 火眼晶晶
不過今日他有投訴 所為何事?
他說 : 媽媽有 300 篇網誌就有禮物? 其中有十多篇都是我寫的 點解我甚麼獎賞也沒有??
大官和媽媽卻裝聽不到 公公又回鄉探親 大概這頭冤案 都沒有伸冤的一天
媽媽我睡醒了 可以去街街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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