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26日星期一

新機




































Ruff Ruff!!  今次由我 Rangers 報料


相信各位都已收到消息 大官為了獎勵媽媽寫了 300 篇網誌


送她一個 Sony a550 單反作為禮物


今天她就要試試做攝影師的滋味  整個下午拿著相機  不停的追著哥哥來拍


































她沒有追著我的原因有二


首先她永遠認為 Marines比較上鏡


可以的話都是找哥哥為模特兒


我沒有不忿 這是不爭的事實


不上鏡依然得到寵愛 證明我更有內在美


第二個原因是她根本不用追我


我懶理她拿著的是攝影機還是穿梭機 照樣睡我的覺  


所以任拍....  也任她玩自拍















哥哥的行徑與我大不同


或許他當慣了主角  


只要一看到相機 便會精神奕奕 火眼晶晶












 


不過今日他有投訴  所為何事?  


他說 : 媽媽有 300 篇網誌就有禮物? 其中有十多篇都是我寫的 點解我甚麼獎賞也沒有??


大官和媽媽卻裝聽不到  公公又回鄉探親  大概這頭冤案 都沒有伸冤的一天






事不關己 己不勞心  
媽媽我睡醒了 可以去街街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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